关于召开克拉玛依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(第1号)
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、科学性和透明度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市发展改革委拟定2026年3月中旬组织召开克拉玛依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公告)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定价听证事项 克拉玛依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 二、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员30名,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如下: (一)消费者14名,采取公开征集、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。若公开报名人数不足,则委托各区人民政府推荐;若公开报名人数超额,则采取抽签选取的方式确定; (二)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,由住建部门推荐供热经营企业参加; (三)专家学者2名,由市发展改革委邀请; (四)市人大代表1名,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; (五)市政协委员1名,由市政协办公室推荐; (六)市政府相关部门8名,由各区人民政府,市住建局、国资委、财政局、市场监管局 三、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代表报名条件 (一)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(二)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能够真实、客观、公正地反映意见; (三)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、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; (四)了解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听证事项相关政策; (五)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(在第2次公告中,将公布参加人姓名、职业) (六)遵守听证会纪律,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。 四、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和报名条件 (一)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,旁听人员2名,采取自愿报名方式,按照报名顺序选取。 (二)听证会旁听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: 1. 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2. 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(在第2次公告中,将公布 旁听人员姓名、职业); 3. 遵守听证会纪律。根据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有关规定,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、提问,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。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提交。 五、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、旁听人员,可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,具体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报名: (一)网上报名。报名期内下载《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》《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如实填写报名信息,与身份证一并扫描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邮箱klmysfgw@163.com,邮件主题填写“价格听证”。 (二)现场报名。报名期内工作日(10:30—13:00,16:30—19:00),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发展改革委报名(市机关1号楼514室)。 联系人:秦泽媛、李晗 联系电话:0990—6224508 六、新闻媒体参加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,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市发展改革委邀请参加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1. 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(消费者) 2. 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



